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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法制盛邦吴艺律师经办案件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07作者:法制盛邦浏览:浏览次数:加载中...

为全面总结中国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面向全国征集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由各个省市律师协会组织评选后报送全国律师协会。

 

中华全国律协组织专家对包括广东省律协在内的各省市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90个全国优秀涉外法律服务案例汇编成册,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其中,广东省报送的案例共有8篇优秀案例最终入选。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吴艺律师经办的《未注册为商标的国际通用顶级域名的法律保护问题———妙用国际仲裁取回被黑客盗窃并转移至境外的国际顶级域名案》,经过广东省律协和全国律协的两轮评议,成功入选全国律协全国优秀涉外法律服务案例,为广东省报送并最终入选的8篇优秀案例之一

案情简介

A公司在北京域名注册商B公司注册了某国际通用顶级域名。2014年11月,A公司发现黑客盗取了争议域名用户名及密码后,非法地从原注册商B公司转移至美国域名注册商C公司,并恶意修改了争议域名的注册信息和密码。A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表示对于黑客盗取域名转移到境外的涉外侦查和取证相当困难。

 

在此情况下,本所吴艺律师接受A公司的委托,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提交争议域名仲裁投诉申请材料,请求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A公司所有。

 

吴艺律师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组织证据:(1)争议域名与投诉申请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2)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利益;(3)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吴艺律师还查阅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同一裁决规则下作出的近千个在先裁决,为本案的裁决提供依据。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专家组最终对本案作出裁决,采纳了吴艺律师的观点,并适用在先判例法,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域名原所有权人A公司,并在ICANN的协助下顺利执行完毕。从提出仲裁投诉申请到执行完毕,本案前后总共花费两个多月的时间,通过国际仲裁机构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高效、及时、圆满地解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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